尊敬的承租户:
您好!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七大行业发展的意见》(芜政秘 (2022) 18号) 有关政策精神,为帮助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道路客运、旅游、密闭场所文化等七大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有效应对疫情影响,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平稳有效运行,对承租我公司经营性用房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续免收房屋租金至上半年年底,即在免收2022年2-4月房屋租金的基础上,继续免收5-6月两月房屋租金,具体通知如下:
1、租赁我公司经营性用房符合减免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合法有效的房租租赁合同、协议,提交租金减免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小微企业证明材料(税务系统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
2、存在间接承租情况的,中间承租方在提供租金减免申请书、核定的最终承租人清单的基础上,还需提交最终承租人的转租协议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小微企业证明材料及双方签字确认的租金减免方案等,确保租金减免优惠政策落实到最终承租人。
芜湖城市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