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城市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七大行业发展的意见》(芜政秘[2022]18号)和市国资委《关于做好<关于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的意见>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国资产[2022]38号)相关规定,本人/本单位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承租的 (面积 平方米)符合文件规定中的减免对象(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现申请减免2022年2月至6月(已完成2-4月租金减免的,现只需申请5-6月租金减免)房屋租金 元,属于(冲抵/退款),并承诺对实际承租户落实到位。
申请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