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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蓝绿公司开展《刑法修正案(十一)》学习宣传工作
  • 添加时间:2021-03-18 / 浏览:10183
  • 317日上午,蓝绿公司开展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有关安全生产的内容,公司副经理司有军主持会议,副经理周根庆和全体当班班组长参加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十一)》)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0 12 26 日通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六号公布,自 2021 3 1 日起施行。

    同时,蓝绿公司专门印制了《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安全生产内容解读的宣传册,在一线职工和公园游客中发放和宣传,努力将宣传效果在最大范围内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