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芜湖城市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发生及蔓延,规范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保护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消除因疫情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现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按照省市政府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击疫情,根据园林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芜湖市国资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指导,严格按照要求规定复工,切实做好园林集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及时有序地开展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对公司职工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按照“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治原则,提高警惕,加强监测,及时发现病例,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治疗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在公司的传播和蔓延。
(二)依法防控,依靠科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早、小、严、实”的方针,对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的员工,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治疗、及时控制",同时,对与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的员工密切接触者要及时采取隔离控制措施,做到统一、有序、快速、高效。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领导,分管领导负责,由行政综合部牵头,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分公司负责人分级部署的疫情领导小组,在疫情发生时,制定专项的防控方案,统一领导,分级部署,齐心协力做好此项工作。
三、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保证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开展,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童朝阳同志任组长,程怡、李琦、曹慧、王军、江守清同志任副组长,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为组员。其他部门及相关人员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随时介入。
四、主要工作内容
(1)疫情收集、汇总
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分公司要全面排查节后准备上班职工1月11日以来是否有湖北、广东、浙江等重点疫区居住、旅行、经过史,是否有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者、疑似者或与重点疫区回来者密切接触史,近日是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凡从重点防控地区返回的职员,严格执行集中隔离14天的要求,从其它地区返回的职员严格执行居家隔离14天的要求。隔离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等候通知再上班。在疫情未解除之前,所有现在疫情重点地区及较重地区员工均不得返芜。负责收集本部门员工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医学观察情况,准确掌握上述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发病时间、主要症状、主要体征、检查结果、就诊医院、主要诊断、确认时间、治疗方案、病情变化等信息,汇总本部门的上述资料。对所有职工进行健康监测,如发现有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者,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并提醒做好防护措施。
(2)疫情上报、通报
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分公司要做好“一人一档”建档工作并及时向公司分管领导报告本部门、子公司及分公司发生疫情的情况。有疫情的立即电话报告公司行政综合部,随后2小时内上报详细书面情况,无情况的也必须于每日17:00前向公司行政综合部零报告。
(3)疫情应对
1、病例发现。员工出现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拨打120由专业急救人员转运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可能造成的危害。向医生说明发病前14天内的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有无哺乳动物、禽类等接触史,尤其是野生动物接触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按医嘱进行相关的检查,确定是否存在患病的可能。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分公司从非本人报告渠道得知疫情线索时,应立即指定专人落实有关情况和信息,确认后马上向行政综合部报告。
2、病例报告。上述人员被医疗机构发现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上述人员或家属或同事应立即将上述情况报告给本部门、子公司或分公司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确认后马上向行政综合部报告。
3、追踪管理。对本公司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每日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定,并询问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或其他相关症状及病情进展。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为与病例末次接触后14天。
(4)疫情物资储备
做好各类应急和预防物资的储备,主要包括测温器、口罩、手套、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储备量需要满足复工后的日常需求。
(5)安全培训及安全检查
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分公司要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群,积极开展全员疫情防控安全培训,进行全面的设备安全检查,做到职工岗前安全教育全覆盖、管理人员安全专项培训全覆盖,确保各类设备设施处于完好适用状态,确保安全复工。
五、公司复工后要求
1、复工人员。公司2月10日复工人员为集团公司领导班子、中层领导干部,采取分散办公的形式。根据省疫情防控部规定及市国资委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安排领导和业务骨干到岗,保障工作正常运转,其他人员采取居家办公、网上办公方式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应由分管领导或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安排,并及时到公司处理。
2、测量体温。每天对到岗员工进行体温测量不少于两次,对企业内可能出现的疫情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3、佩戴口罩。复工人员需全时佩戴口罩。
4、杀菌消毒。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均需对办公场所包括办公室、 楼梯、会议室、前台、停车场等公共场所进行杀菌消毒处理,并建立消毒台账。
5、分散用餐。所有复工人员分散用餐,由专人打好饭菜,员工分时间带回办公室,严禁在食堂集中就餐。
6、开窗通风。办公室保持开窗通风,必须做好空调消毒和人员防护措施。
7、日常登记。建立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台账,外来人员一律进行体温测量,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开展疫情排查工作。
8、封闭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入口设岗进行来人体温测量。非工作时间禁止外来人员进入。
9、应急处置。一旦发现员工出现乏力、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时,及时拨打120送往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最大限度减少突发疫情可能造成的危害。
10、员工管理。加强员工安全培训,督促员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管理规定。
12、摸排日报,继续开展湖北返芜人员摸排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13、各劳务公司管理。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分公司对所属土建施工、绿化施工、养护管理劳务队伍要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进行管理。
六、注意事项
1、责任到位。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工作小组,对公司复工前的疫情防控情况进行现场验收,不符合条件不允许复工,确保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分公司将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复工工作平稳有序。
2、宣传到位。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分公司要加大宣传引导和指导,确保企业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科学有效、机制上运转顺畅。在内部微信群、企务宣传栏等场所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疫宣传,并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确保宣传教育无死角、全覆盖。
3、保障到位。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分公司要做好复工人员保障工作,切实解决职工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督查到位。疫情防控领导工作小组根据复工防疫情况定期开展督查,一旦发现疫情防控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或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将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